以太幣不是證券!加密貨幣是證券還是商品為什麼很重要?
內容目錄
近期的加密貨幣市場持續下跌,市場普遍認為這是因為德國政府拋售先前所查扣價值數億美元的比特幣所引發。而在這種恐懼的氛圍下,任何消息都能夠引起幣價反應。昨日(7/10),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表示,伊利諾伊州法院已認定比特幣(BTC)和以太幣(ETH)屬於《商品交易法》規定的數位商品。根據這一裁決,CFTC 還指出,市場上約七到八成的加密貨幣不屬於證券,消息一出,也短暫帶動以太幣微微上漲至 3,100 美元。
加密貨幣是不是證券為什麼很重要?
這幾年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加密貨幣交易所可以說是處於「針鋒相對」的狀態。去年 6 月份,美國交易所 Coinbase 遭 SEC 起訴,SEC 認為部分加密貨幣屬於證券,並指控 Coinbase 提供未經註冊的證券交易服務。
而以太坊是否該被歸類為證券也引起爭議,如果它被裁定為證券,許多基於以太坊的去中心化應用(DApps)和智能合約就需要遵守更嚴格的證券法規。這可能增加他們的運營成本和合規風險,也會讓以太坊變成「長期未註冊證券」,需要繳交高額的罰款。(跟以太坊有密切相關的企業也都會受到巨大的影響,因為監管力度變嚴格了)
SEC 現任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曾表示,除了比特幣以外的所有加密貨幣都是證券,應該受到 SEC 的監管。比特幣會被排除是因為創始人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在創造比特幣後消失,再也沒有參與比特幣的開發或推廣,比特幣網路的運行完全是由去中心化的礦工和節點來維護。
那 SEC 主張加密貨幣是證券的原因是什麼?這就必須提到一項於 1946 年的「SEC v. W. J. Howey Co.」案件所誕生的法律測試——「豪威測試」(Howey Test)了。
判定交易是不是證券的「豪威測試」是什麼?
豪威測試是美國法院用來判定一項交易是否屬於證券的一種標準。測試包括四個條件,舉例說明:
假設浪鏈發行了一個新的加密貨幣,名為「NLCoin」,並公開出售,有購買 NLCoin 的人未來可以獲得空投回報,因為浪鏈計劃利用募資開發一個區塊鏈平台。讓我們看看這個交易是否符合豪威測試的四個條件。
1.投資金錢(Investment of Money):
投資者需要用錢(或者其他有價值的資產)來購買 NLCoin。
2.是否為共同企業(Common Enterprise):
浪鏈會將所有的資金集中起來,用於開發和推廣浪鏈的區塊鏈平台。這些資金被視為一個共同的企業。
3.期待利潤(Expectation of Profits):
浪鏈告訴投資者們,未來平台發展成功,並且讓 NLCoin 的使用增加,NLCoin 的價值將會上升。因此投資者購買 NLCoin 就是期待未來幣價上升可以從中獲利。
4.來自他人努力的利潤(Profits to Come Solely from the Efforts of Others):
有購買 NLCoin 的投資者主要的利潤是依靠浪鏈團隊的努力,包括平台開發、推廣和管理等。投資者不需要親自參與平台的經營,或是付出自己的努力來獲取利益。
在這個假設的情況下,NLCoin 符合豪威測試的所有條件,那麼 NLCoin 很可能會被視為證券,浪鏈就需要遵守相關的證券法規。
大部分的加密貨幣在發行時幾乎都符合豪威測試中的「投資金錢」及「共同企業」兩項條件,尤其是採取 ICO(首次代幣發行)的方式來進行,讓 SEC 認為加密貨幣需要被歸屬在證券的範圍內。因此此次的裁定對加密貨幣市場帶來了不小的影響!(以太坊也算是暫時逃離 SEC 的鷹爪了)
比特幣跟以太幣是數位商品!
總之,伊利諾伊州法院的裁定對於加密貨幣市場算是個好消息。因為這代表目前加密貨幣市場可以減少將面臨的監管風險,並且還表示了他們不屬於證券,讓投資者跟企業可以更放心的參與交易投資。另外,金融機構也能夠推出相關業務,不用擔心會有隱藏的法律風險。
雖然目前關於加密貨幣監管尚未有明確的法規可以遵循(立法真的是需要趕快進行的事啊),但是這個裁定也算是讓加密貨幣市場的法規環境慢慢開始撥雲見日,逐漸推動行業的進步和創新。